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联席会议制度
发表时间:2022-07-18     来源:南昌文明网

  为进一步推动《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文明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与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工信局(市节能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公安交管局、南昌广播电视台、南昌日报社、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席协商,统筹协调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二、联席会议制度及职责

  1.研究、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政策,确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年度目标、重点工作和要求。

  2.协调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推进相关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4.指导、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和通报《条例》实施情况。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倡导文明理念,传播文明行为事例,营造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统筹推进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召开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开展《条例》及贯彻落实情况宣传,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反面案例。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重点扶持和发展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2.市委政法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平安志愿服务等公益行为,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支持平安建设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3.市委网信办:加强文明上网宣传,教育引导网民自觉规范网络言行、净化网络环境,做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诚信上网、安全上网,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环境。

  4.团市委:鼓励支持开展促进文明行为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明行为记录成为入团的重要标准之一。

  5.市妇联:培育良好家风,争创文明家庭,遵循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

  6.市残联:加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体验、监督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反馈至产权单位和职能部门。

  7.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奖励工作,落实上级关于造血干细胞或遗体、人体组织、器官捐献者的保障和奖励办法。广泛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让更多的群众具备事故现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支持、倡导慈善捐助、志愿服务、参与捐献(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等公益行为,大力宣传热心公益不求回报的各类先进典型,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表彰奖励。

  8.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将各部门反馈的不文明行为信用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不文明行为信用信息共享力度,依法组织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9.市工信局(市节能办):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倡导工业绿色生态的节能行为,为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

  10.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各类户外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及挂置宣传物品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取证调查和行政处罚。做好占用公共绿地种植果蔬、停泊车辆、晾晒物品的清除工作,维护城市市容形象。倡导规范使用公共自行车,劝阻乱倾倒垃圾和毁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及时查处出店、占道经营和采用高噪音方法招揽顾客等妨碍正常公共秩序和公共交通的经营行为。查处在街道、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摆路祭、焚烧丢撒冥币等现象。对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行为进行文明劝阻。加强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

  11.市应急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做好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

  13.市公安局:打击“黄赌毒”违法活动,联合网信部门查处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牵头组织查处违反禁燃禁放、养犬管理法规等违法行为。整治在道路上兜售物品、散发“小卡片”或以擦车等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违法行为。打击在管辖范围内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私放无人机、燃放孔明灯等危害公共秩序、安全的行为。保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正常有效的执法活动,对采取辱骂、威胁、侮辱、推搡等方式打击报复不文明行为劝阻人、投诉(举报)人的行为,依法处理。

  14.市民政局: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过节,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15.市生态环境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查处污染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特别是对违法排污等污染环境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惩处。

  16.市交通局:加强交通场站管理,做好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加强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

  17.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改善乡村面貌、提升形象。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推进农村硬件建设和软件提升。

  18.市水利局:指导属地政府查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的不文明行为。

  19.市商务局:指导商场超市等单位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

  20.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宾馆饭店等单位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

  21.市教育局:将文明行为纳入教学内容,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培养师生的文明习惯和文明风气。

  22.市文广新旅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等建设管理,做好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

  23.市卫健委: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各项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督促禁烟场所责任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对不文明就医和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造成严重影响的提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

  24.市体育局:加强体育场馆的建设管理,做好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

  25.市公安交管局:查处和劝导不文明和违法交通行为,重点包括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占道、变道、穿插、超速驾驶、不规范使用灯光,鸣笛和接打电话,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

  26.南昌广播电视台: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开展集中宣传,刊登公益广告,进行典型宣传和负面曝光,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27.南昌日报社: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开展集中宣传,刊登公益广告,进行典型宣传和负面曝光,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在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熊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