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发表时间:2022-07-15     来源:南昌文明网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要求


一、资料审核部分(50分)

组织领导
4分)

1.领导班子建设
3分)

1) 组织机构健全;(0.5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0.5分 ※  【完成时间】6月30日

2)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0.5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0.5分 ※  【完成时间】6月30日

3)有文明创建奖惩制度或举措;(1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1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4)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1分)

①提供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事项情况,不少于2次;(说明报告 0.5分,2幅实景图片 0.5分)【完成时间】1031

2.党风廉政建设
1分)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0.5分)

提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完成时间】1031

6)推进廉政文化建设。(0.5分)

提供开展“家庭助廉”“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员家庭话家风”活动工作方案和实景图片0.5分 【完成时间】1031

单位管理
建设
13分)

3.单位内部建设(3.5分)

1)内部管理健全规范;(0.5分)

提供单位内部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文件 0.5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2)加强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0.5分)

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事业单位和窗口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企业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说明报告、2幅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31

3)维护办公生产环境;(1.5分)

①提供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完成时间】1031

②提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说明报告0.5分、2幅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31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1分)

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说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2幅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31

单位管理
建设

4.学习型单位
4分)

1)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1分)

说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每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说明报告0.5分,4幅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2)形势政策宣传教育;(0.5分)

提供反映“五位一体” “四个全面”形势政策教育情况说明;(说明报告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3)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1.5分)

①提供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相关学习活动的方案,有必读书目和读书学习交流活动;(规范文件 0.5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②提供反映活动开展情况说明;(说明报告0.5分、2幅实景图片 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4)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分)

提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情况。(说明报告0.5分,图片资料0.5 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5.法治教育
2.5分)

1)有工作方案,有活动计划;(1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1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2)制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0.5分)

提供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0.5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3)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有成效。(1分)

说明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6.文体活动
1.5分)

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1.5分)

说明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 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7.勤俭节约活动(1.5分)

1)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0.5分)

提供规范文件;0.5分 ※  【完成时间】6月30日

2)开展勤俭节约宣传实践活动。(1分)

说明开展绿色环保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核心价值观
学习宣传

教育
9.5分)

8.注重制度建设(3分)

1)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的规章制度;(1分)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的规章制度,说明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情况;(1分)※【完成时间】6月30日

2)营造浓厚氛围;(1分)

①提供利用单位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拓展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阵地的情况;(3幅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下载网址  http://www.wenming.cn/)

②单位醒目位置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3幅实景图片0.5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3)坚持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1分)

提供开展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说明报告0.5分、3幅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9.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礼遇帮扶
3.5分)

1)建立健全身边好人榜发布制度;(0.5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0.5分 ※  【完成时间】6月30日

2)活动开展有成效;(1分)

提供“身边好人榜”发布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0.5分、4幅实景图片0.5分) 【完成时间】10月31日

3)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江西好人、南昌好人(最美人物)、防疫先进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礼遇帮扶活动。(2分)

提供学习宣传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2幅实景图片)1分;根据工作职能,提供对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关于医疗、就业、公交、子女就学等方面礼遇帮扶的情况。(说明报告、2幅实景图片)1分(注:无相关职能的单位不考核)【完成时间】10月31日

10.抗击疫情
3分)

1)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普及宣传;(0.5分)

开设专题专栏、设计刊播公益广告多种宣传方式,集中宣传全市防疫工作进展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2)积极组织疫情防控活动;(1分)

提供组织志愿者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3)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1.5分)

①各单位利用多种形式刊播展示“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公益广告;(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②提供开展文明餐桌、公筷公勺、禁食野生动物等活动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文明风尚
行动
8分)

11.“讲文明树新风”活动(3.5分)

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加强对单位员工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禁燃禁放、文物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引导。(3.5分)

①说明“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说明报告0.5分、5幅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②提供本单位车辆出入与停放管理制度或措施(规范文件0.5分);开展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等宣传活动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③提供传播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活动情况;(实景图片0.5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④说明单位成立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判文物安全形势、落实安全责任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12.“三风”活动(1.5分)

1)有工作方案,有活动计划;(0.5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0.5※ 【完成时间】6月30日

2)开展“三风”教育实践活动有成效。(1分)

说明开展“三风”主题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13.移风易俗(2分)

1)有工作方案,有活动计划;(1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1分 ※ 【完成时间】6月30日

2)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实践活动有成效。(1分)

说明婚丧事新办简办,杜绝铺张浪费和奢靡攀比之风的情况。(说明报告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14.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1分)

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1分)

结合单位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或先进人物开展宣讲活动。(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2张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创建活动
开展
15.5分)

15.“我们的节日”和重大纪念日活动(2分)

1)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活动;(1分)

至少说明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3次以上主题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3张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2)在重大纪念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1分)

至少说明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国庆节、930烈士纪念日、1213国家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3次以上纪念庆祝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3张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创建活动
开展

16.公益活动
3.5分)

1)开展文明帮建工作,以农村、社区、乡村少年宫为帮扶共建对象,与社区帮扶的要将党建工作纳入帮扶内容;(2分)

①提供文明帮建工作方案;(规范文件 0.5分)※  【完成时间】6月30日

②提供支持和主动参与单位所在村(社区、街道)文明创建、疫情防控、防汛抗灾、重大赛会服务等工作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 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③提供相关帮建工作的财务资料;(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2)参加义务献血、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1.5分)

提供参加公益活动情况,每年不少于20%职工参与无偿献血。(说明报告,现场献血照片、献血证照片各提供不少于3张,1.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17.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分)

1)有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1分)

提供志愿服务网的截图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实景图片3张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2)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2分)

①窗口单位、社区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并配有便民设施;(实景图片 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②社区要说明志愿者招募、培训、星级认定、评选表彰、回馈激励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 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③说明开展平安、应急救护、专业进社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18.网络文明传播(5分)

1)网络文明宣传工作;(3分)

①有网络文明宣传信息员,并加入文明单位网络宣传QQ工作群;(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②单位网站有精神文明建设专栏,链接江西文明网、南昌文明网;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网站刊发公益广告;(实景图片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公益广告链接1:http://www.wenming.cn/wmsjk/gygg_53753/202201/t20220129_6290134.shtml);

③每年在南昌文明网、文明南昌微信公众号、江西文明网上稿不少于6条;(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创建活动
开展

18.网络文明传播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2分)

①成立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小组;(规范文件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及广大干部职工需关注南昌市文明办发布(新浪微博)、文明南昌(新浪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每人每季度撰写、转发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微博、微信、博客共计不少于30条,并积极参与全市网络文明传播重大活动。(实景图片1.5分)【完成时间】1-3季度每季度末,4季度10月31日前

19.《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实践(2分)

1)有工作方案,有活动计划;(1分)

提供单位规范文件;1分 ※ 【完成时间】6月30日

2)实践《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成效。(1分)

说明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0.5分、实景图片0.5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10分)   

新时代文明实践
10分)

20.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3分)

1)建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1分)

提供单位志愿服务队伍花名册、江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情况截图及单位人数说明(实景图片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2)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率达不少于80%;(1分)

提供单位志愿者参与比例,志愿者活跃度不少于80%(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3)志愿者人均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1分)

提供江西志愿服务网或“点单”平台系统显示的单位志愿者人均服务时长(网络截图1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21.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7分)

1)结合“文明帮建”工作,与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7分)

①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等主题,每月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1次文明实践活动,将本单位文明实践活动纳入到所站“文明实践活动清单”内容。提供结对共建所站月活动清单;提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工作台账,包括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服务对象、参与人数以及相关图片资料、网络截图、媒体报道。(5分);【完成时间】每月底

②帮建结对所站打造文明实践阵地。提供阵地建设的相关经费、物品帮建说明报告及材料。(2分);【完成时间】10月31日

 

三、实地考核部分(20分)   

宣传阵地建设(5分)

1)在单位显著位置有文明创建宣传栏,展示相关工作制度,普及《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进行精神文明宣传;(2分)

2)在单位显著位置和网站(网页)首页有公益广告宣传;(1分)

3)在单位显著位置“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2分)

文明餐桌活动(3分)

在单位食堂设置文明餐桌提示牌,张贴文明餐桌宣传海报,落实分餐和公勺公筷制度。(3分)

文体活动场所(3分)

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并经常开展活动。(3分)

垃圾分类投放(2分)

在显著位置设置分类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投放准确。(2分)

环境优美整洁(3分)

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室内设有禁烟标志、文明用语、疫情防控指导、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单位门前区域“三包”责任制落实,积极搞好美化、绿化,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单位厕所对外开放,对外服务场所按照要求标准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无不文明养犬行为。(3分)

节能单位建设(2分)

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在适当位置有节俭节约提示牌。(2分)

志愿服务站点建设(2分)

1)公共场所、景区景点、窗口单位等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能够为群众提供服务;(1分)

2)街道、社区类文明单位按“五有标准”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经常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分)

四、文明城市创建(20分)

落实市、县(区)两级部署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20分)

积极支持、参与属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好,并积极参加南昌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群众评议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县(区)两级文明办作出评价。(注:在中央、省文明办组织的年度测评工作中,因资料报送、实地达标、问卷调查等工作出现失误导致扣分的各级文明单位,视情扣除相应得分。)

五、负面清单

  

     

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2.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创建届期内有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有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3.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员工不超过100人的单位,有1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不超过500人的单位,有3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超过500人的单位,有5‰(含)以上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5.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舆论事件,或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6.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黑、恶案件,或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事件,或邪教、非法宗教活动。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7.创建工作滑坡严重,失去示范引领作用。

   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8.创建工作中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9.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被问责。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一年内受到两次黄牌警告,次年停止本级文明单位资格或取消评选本级文明单位资格。

 

责任编辑:熊 武